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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择优对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给予科研支持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张学博 实习生 刘 彬)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支持引进人才到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后的先期研究工作,鼓励其继续跟踪学术前沿并结合区情开展科学研究,我区决定择优对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2019年度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科研支持。

据了解,此次科研支持申报对象为: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引进,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规定的引才范围并已正式办理入职手续的人才。按照申报要求,申报人要紧密结合自己的专业、学科建设需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保证拟开展科研项目的前沿性与创新性。引进单位或部门择优推荐本单位或本系统5~10名引进的优秀人才。在经费支持方面,引进人才科研启动支持经费由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承担,经费一次性核定拨付到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负责监督使用。

引进单位或部门务必于9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厅人力资源开发处,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电子版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政策文件”下载)。

[责任编辑:章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