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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文斌出庭支持公诉一起盗窃案

8月26日上午,由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盗窃一案在乌拉特后旗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文斌亲自办理并出庭支持公诉,乌拉特后旗人民法院院长王学东担任审判长主审本案。

在审查起诉阶段,刘文斌检察长认真审查了案件材料,严把案件证据关及质量关,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告知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在律师的见证下,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情况向法院提出精准量刑建议。

在庭审中,刘文斌检察长围绕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庭审结束后,检法两长就认罪认罚案件如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交流探讨,并就如何在简化办案程序的同时,更进一步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交换了意见。

此次刘文斌检察长以身作则、带头办案,并出庭支持公诉,充分发挥了“头雁效应”。这对于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及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了高检院张军检察长讲话中所要求的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不断提高自身素养、业务能力、办案水平,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好的状态投入到各项检察工作中。  

在下一步工作中,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不用扬鞭自奋蹄”的状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开拓进取,牢固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让人民群众更为直观的感受司法的公平正义。

(王燕粮  王荣)

[责任编辑:姚亚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