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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条!内蒙古公路沿线大型牲畜有了“反光腿带”

8月7日上午,由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平安产险内蒙古分公司主办的“助力农村牧区交通安全警保联动共建平安公路暨大型牲畜反光腿带发放仪式”在呼和浩特举行。50万条大型牲畜反光腿带免费发放至全区重点旅游区的公路沿线,减少大型牲畜上路造成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防止车辆碰撞大型牲畜的交通事故发生。

据了解,内蒙古大部分牧区沿袭散养牲畜的习惯,大型牲畜上路对我区农牧区交通安全造成很大的隐患。随着农牧区道路里程和自驾游出行方式的增多,这种风险隐患日益显现,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逐年增多。2016年9月24日20时许,一辆重型牵引车因躲避高速公路行车道内马匹冲过中央分隔带,驶入对向车道,与一辆大型卧铺客车迎面相撞,造成12人死亡,2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 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张霄龙表示,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此类事故发生,交管局深入农牧区实地走访,充分考虑大型牲畜佩戴舒适性、制作成本、可视角度、反光效果、耐污损、耐寒性能等因素,研发制作了这款适合大型牲畜佩戴的反光腿带。这款反光腿带使用耐低温反光晶格和PVC底膜制作,使用一次性纽扣固定,长度可调节,牛、马、骆驼等大型牲畜均能佩戴。该款反光腿带耐污损,耐零下20度低温,佩戴方便,佩戴后不易脱落,佩戴高度适中,360度可视,反光效果好,大型牲畜佩戴后,可视距离由20米提升至100米以上,为驾驶人留出充分的反应时间。

2017年8月,内蒙古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向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等5个盟市10余个重点旅游地区的主要公路沿线的牧户发放试用,大型牲畜佩戴后,夜间车辆碰撞大型牲畜事故同比下降50%以上,收到明显效果,受到了当地交管部门和农牧民的普遍好评。

为进一步有效预防夜间牲畜上路引发的交通事故,提高广大农牧民的法治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提前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相关规定,当天内蒙古公安厅交管局将平安产险内蒙古分公司爱心捐赠的50万条大型牲畜反光腿带免费发放至全区重点旅游区的公路沿线,减少大型牲畜上路造成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同时提醒广大农牧民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大型牲畜日常管理,防止车辆碰撞大型牲畜的交通事故发生。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责任编辑:朱国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