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僵尸车”将不再“霸道”

□实习记者 李健萍

一边是停车紧张,车位“一位难求”;一边是“僵尸车”横行霸道,长期占据车位……近年来,随着兴安盟经济的发展,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乌市也加入了“汽车社会”的行列,“僵尸车”的问题也逐渐进入了老百姓的生活。这些淘汰的汽车停在公共停车位、草坪、绿化带上,不仅侵占公共资源,也影响城市形象,特别是还存在自燃、气体泄漏等危险,不少市民对清理、整治“僵尸车”的呼声很高。

为优化道路交通环境,规范乌市道路、公共场所停车秩序,促进公共停车位和停车场合理使用,保障公共安全和交通安全,营造更加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自6月15日对全市“僵尸车”进行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摸清“僵尸车”分布情况和车辆基本信息,逐车开展综合查询并建档立册,通过公告和电话通知等形式责令车主或车辆管理人限期处理。截至目前,共排查统计850余辆,发放告知整改书210余辆。

“这辆红色皮卡在这儿停了快两年了,一直也没人管,我们单位门口本来也没几个车位,这次整治非常得民心!给政府点赞!”中国铁通的工作人员在僵尸车的排查现场对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执法队员们竖起了大拇指。

据了解,此次“僵尸车”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公共停车场、公共停车位、背街小巷、建筑工地、住宅小区等公共区域内,长期占用各类道路、公共停车位、公共停车场、公共绿地等公共场地,长期无人维护和使用,存在外观残旧破损、灰尘遍布、轮胎干瘪、号牌缺失等一种或多种情形的各类汽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电瓶车等进行全面排查和集中处理。

“我们将全面排查‘僵尸车’,对‘僵尸车’基本信息进行综合查询和建档立册工作,通过公告和电话的方式,责令车主或车辆管理人员限期自行处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高广新说。

此次排查由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负责,公安、交通运输、房产、交巡和街道办事处等部门配合,经相关部门确认的“僵尸车”,将车辆号牌、发动机号、车架号等信息登记造册,公安部门负责查清车主信息。相关部门负责核查“僵尸车”车辆关联信息,通知车主或车辆管理人员,责令限期自行处置;对于车辆关系人无法通知或通知后仍未及时处置的车辆,依法强制拖移至指定地点统一停放,并将已依法强制拖移的“僵尸车”信息向社会公告。公告期满后,执法部门对无人认领的“僵尸车”进行依法分类处理:对拼装、报废车辆进行依法强制报废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情形的车辆,做好现场保护和登记详细信息,并通知相关办案单位依法处理;对公告7日后仍不挪移的车辆,进行依法拖移处理;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无主车辆,依法收归国有;按照一车一档的要求,对依法处理的“僵尸车”,建立基本档案和工作台账。

“有这类车辆的市民朋友,应把报废车送到有相关资质的汽车回收公司进行回收,不要随意乱停乱放,要把还路于民当作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共同为文明城市环境而努力。”高广新说。


[责任编辑:邢俊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