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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女士:只上1个月网课,政协补习学校为啥仅退4000元?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刘晓君)为了给孩子创造一个好的复读机会,在朋友的推荐下,于女士选择了呼和浩特市政协补习学校。并于去年6月份一次性交了10个月的补习费用32180元,这笔费用中包含全年学费、住宿费、资料费和保险费,该校去年8月5日开学,今年1月20日放寒假。“按照学校的收费分配方式,2020年春季学期的学费是10000万。如果没有发生疫情,我的孩子春季开学的时间是2月9日。然而受疫情影响,孩子并没有如期到校上课,只是3月份在呼和浩特市政协补习学校上了1个月的网课,2月、4月、5月都没有在该校上过课,而且2月~5月也没有住校。让我没想到的是,呼和浩特市政协补习学校只给我退了3500元的学费(已领)和500元的住宿费(未领)。”6月30日,于女士找到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说起她的退费经历很无奈。

随后,于女士向记者提供了一张“呼市政协补习学校专用收款收据”,在这张收据上记者看到,交费日期是2019年6月26日,收费金额为32180元。“除了这张收据,我和学校也没有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于女士说,因为3月份网课的效果不理想,她的孩子决定不再上网课。4初,她和孩子的班主任打招呼称4月不上网课了。随着疫情好转,4月中旬,她去政协补习学校找要东伟校长办理孩子退学事宜,但是没有见到要东伟校长,当时只把孩子的被褥拿回了家。

7月2日,记者就于女士反映的“退费不合理”一事采访了呼和浩特市政协补习学校的要东伟校长,他说:“学校一个学年的学费是27000元,就是10个月学费。27000元学费的分配是:上半学期的学费是17000元,下半学期的学费是10000元。因为下半年突如其来的疫情,学校没有正常开学,但是在3月2日按照教育部门的要求,学校开设了网课,网课时间是2个月,即3月和4月。虽然于女士的孩子上了1个月的网课,但是没有和学校办理退学手续,学校还给她的孩子保留着座位和床铺。学校有学校的制度,学校给于女士退的3500元学费和500元住宿费,以她为孩子办理退学手续那天算起,我认为,学校给于女士所退的费用是合理的。”

7月6日,于女士对记者说:“我不认同要东伟校长有关退费的说辞,除了所退学费不合理外。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住宿费,5月份,自治区教育厅专门印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疫情防控期间,各学校应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合理收取住宿费。住宿费标准按月平均计算,按学年收取的以10个月为平均基数,按学期收取的以5个月为平均基数。已按学年或学期收取的住宿费,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时间,在春季学期末结算清退。具体退费办法由各学校制定。为什么政协补习学校不按照此通知给学生退住宿费,我的孩子4个月没有住校,每个月的住宿费是450元,那么4个月学校应该退我1800元住宿费,然而学校只退给我500元的住宿费,这合理吗?我认为政协补习学校在退费的问题上,存在霸王条款,我会向相关部门反映这个问题。”

[责任编辑:邢俊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