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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 多部门联合整治“僵尸车”

(记者 于天宇)路边残破的“僵尸车”像“老赖”一样霸占车位,不仅占用公共资源、影响市容,还存在安全隐患。近日记者获悉,自6月15日起,乌兰浩特市综合执法局联合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房产局和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开展“僵尸车”集中整治清理行动,还路于民。

此次集中整治的“僵尸车”,对于可以联系到的车主,责令其及时将车移走;无人认领的车辆,如果超过自行处理的最后期限,将强行拖走等候处理。同时,对依法强制拖移的“僵尸车”信息向社会公告。公告期满后,执法部门对无人认领的“僵尸车”进行依法分类处理:对拼装、报废车辆依法进行强制报废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情形的车辆,做好现场保护和登记详细信息,并通知相关办案单位依法处理;对公告7日后仍不挪移的车辆,依法进行拖移处理;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无主车辆,依法收归国有;按照一车一档的要求,对依法处理的“僵尸车”,建立基本档案和工作台账。


[责任编辑:邢俊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