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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 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到实处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完善刑事诉讼程序、准确及时惩治犯罪、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高办理刑事案件的质量与效率具有重要意义。乌兰察布市两级检察院在上级院的指导和市院统筹协调下,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研究相关制度规定,充分发挥工作能动性和检察机关的主导主责作用,切实推动我市认罪认罚工作的开展。从初期的不断摸索到现在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认罪认罚适用率适用率保持良好态势、成绩显著,逐步实现了由被动推动到主动适用、由尝试适用发展为常态化运行的工作目标。

一 基本情况

2020年1月至5月,乌兰察布市检察机关共审结479件665人,其中适用认罪认罚共417件549人,平均适用率达82.56%。

二 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扎实推进

1.领导重视,两级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全区认罪认罚和“两项监督”专项工作部署以来,市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长亲自过问,分管检察长具体安排部署,采取一系列措施狠抓落实。2019年9月份市院组织了全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两项监督”工作推进会,全面推进全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同年10月16日,市院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在商都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训会。通过以学促用的方式将商都适用经验推广开来,帮助各基层院解决不敢用、不会用、不想用的问题。2020年2月份市院又组织召开全市认罪认罚调度会,检察长亲自对此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会后各基层院检察长高度重视、亲自组织、安排部署,两级刑检部门狠抓落实、积极开展、全面推进,全市适用率明显提升,彻底改变了我市认罪认罚适用工作在全区落后的局面。

2.每月通报,全面督导,列入年终考核

市院从2019年10月建立认罪认罚适用情况“一月一通报”制度,在客观全面地掌握认罪认罚适用情况的基础上并以此数据督促各院保持紧迫感,时时抓落实。规定对月适用率未达到目标要求的由市院分管刑事检察业务的副检察长对基层院分管刑事检察业务的副检察长约谈,对连续两月适用率未达到目标要求的由市院检察长对未完成的基层院检察长进行约谈。落实检察长第一责任、分管检察长直接责任、员额检察官具体责任的责任体系,以此压实领导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市院进一步将认罪认罚工作纳入对旗县检察院检察职能工作考核中,并要求各院将认罪认罚和“两项监督”专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每一位检察官,纳入到检察官年终考核和绩效奖金发放中,发挥考核导向作用,进一步增强刑检部门人员责任感,促使认罪认罚工作在各院日常办案过程中形成常态化。

3. 多元宣传,提升认识,营造良好氛围

为促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认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9年9月,市院刑检部门组织干警走进乌兰察布市看守所为市看守所的在押人员进行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累计发放宣传单40余份,通过耐心细致的解答打消他们心中的疑虑,切实保障在押人员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鼓励在押人员真诚悔罪,争取从宽处理。

2020年6月份,市两级院刑检部门与刑事执行部门联系看守所在看守所监区内滚动播放认罪认罚宣传片,做到每天定时、分时段连续滚动播放,形成常态。并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及门户网站等新媒体,通过多元化宣传渠道向有关方面、案件当事人介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效果,进一步扩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为更好适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 奋力冲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完成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刑检部门认真学习并贯彻实施张作厚副检察长在调度全区“两项监督”和认罪认罚工作时强调的抓住“三提高,一降低”这个任务目标的讲话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找准问题症结,有针对性的提出具体改进措施。不断提高认罪认罚工作质效,持续推进认罪认罚工作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蒙文版

     【文字/蒙文翻译】市院第一检察部 萨日那

[责任编辑:姚亚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