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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高忱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王利军)记者6月17日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高忱(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高忱利用担任牙克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副市长,牙克石市委副书记、市长,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旗委书记,通辽市副市长,通辽市委常委、科尔沁区区委书记,通辽市委常委、副市长,通辽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孙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