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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文化瑰宝 守护精神家园 ——写在2020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之际

记者 王思雨

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民族自信的重要方式。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让文物说话、把历史智慧告诉人们,激发我们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坚定全体人民振兴中华、实现中国梦的信心和决心”。这为我们在更好地“让非遗潮起来、让文化传下去”提供了重要的根本遵循。

非物质文化遗产凝结着传统文化的精华,是广大人民群众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智慧和文明的结晶,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通过世代相承得以延续。呼伦贝尔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凝结着全市各族人民深厚的文化积淀和创造力。

近年来,在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全市各级文化部门的共同努力,呼伦贝尔市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非遗保护体系,一批珍贵濒危的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已得到较为有效的保护、传承和发扬。

截至目前,全市已有巴尔虎长调、鄂伦春赞达仁、鄂温克服饰、达斡尔乌钦等 17 项国家级非遗名录,在内蒙古自治区占比约为20%;国家级非遗传承人10名(已去世2人)在全区占比重约12%;120项自治区级非遗名录,在全区占比重约24.6%;自治区级非遗传承人145名(已去世14人)在全区占比重约15%;230项市级非遗名录,市级非遗传承人395名。

全市已设立4处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5座非遗博物馆,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36处,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俄罗斯族非遗展厅已初步建成并对外开放。

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是“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保护文化遗产的高度重视和战略远见,旨在动员广大群众关注并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当中。在今年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到来之际,记者走近我市部分自治区级、市级、旗级非遗项目及传承人,请随记者的笔触去感受非遗文化的魅力……

[责任编辑:邢俊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