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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相对贫困和多维贫困任重道远

“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反贫困是古今中外治国理政的一件大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带领人民持续向贫困宣战,2015年1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使命。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实施大规模扶贫开发行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国人民的庄严承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扶贫开发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我国国际形象。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出发,把"扶贫攻坚"改成"脱贫攻坚",明确了新时期脱贫攻坚的目标,到2020年实现"两个确保":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确保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可以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一个标志性指标。中国脱贫攻坚面临着一些多年未解决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也面临不少新情况新挑战,目前已经到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众志成城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我国当前对贫困人口的识别主要采用是以收入为指标的绝对贫困线(即按2010年不变价的每人每年2300元)。在收入维度外,我国也提出了“两不愁、三保障”的扶贫标准,即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农村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但这一标准目前仍未量化。可以说,中国现行的脱贫标准强调的仍是绝对贫困,目标是帮助贫困人口摆脱生活困境,满足最基本的物质需要。随着2020年的到来,我国的绝对贫困将全面消除,脱贫攻坚战的阶段性目标将如期完成。在此背景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这一表述为2020年后的脱贫工作指明了方向,也标志着我国脱贫攻坚将步入由绝对贫困转向相对贫困、收入贫困转向多维贫困的新阶段,相对贫困和多维贫困将成为新的贫困存在形态。

随着绝对贫困的消除,扶贫工作的投入力度、工作强度和社会各界的关注程度可能会下降,易于造成“后脱贫时代”脱贫工作的断档和懈怠等情况,因此要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体系来规范脱贫工作的内容、范围和程序,使扶贫成为常规性工作,同时离不开中国城乡劳动力市场、财税体制和社会保障等一系列制度改革的支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面向更高层次的脱贫目标,建立能长期稳定运行并发挥扶贫功能的制度体系,重视多维贫困标准,特别是在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的“三保障”上要进一步下功夫,提高保障标准,同步减少相对贫困与多维贫困。翟春雪 )

[责任编辑: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