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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严查“一盔一带”!

截至6月3日,全盟公安交巡部门共处理不系安全带、不戴头盔行为203起

□记者 于天宇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的通知要求,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门,骑乘人员必须佩戴头盔;驾驶汽车出门,所有驾乘人员都要系安全带。

此前,公安部交管局下发通知:自2020年6月1日起,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一盔”是指安全头盔;“一带”是指安全带)安全守护行动。记者从盟公安局交巡支队获悉,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的文明交通意识,有效避免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6月1日起,公安交巡部门在全盟范围内开展严查严抓摩托车骑乘人员的安全头盔佩戴和汽车驾乘人员的安全带使用专项行动。

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期间,全盟公安交巡部门将组织快递、外卖、出租车等重点行业开展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示范活动;加强执法管理,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同时,重点对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涉牌涉证、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以及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通过宣传引导、行业示范和执法规范三管齐下,增强群众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意识,养成配齐用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的良好习惯。

随着“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开展,人们骑行时都佩戴头盔了吗?机动车驾驶员系安全带情况如何?大家又是怎样看待的呢?日前,记者走上街头进行了走访。

记者在乌兰浩特市兴安南大路宝恒购物商场蹲点近一小时,发现来来往往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不少,车主多数都佩戴了头盔。

记者随机采访了多名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一盔一带’行动,我是很赞同的,因为我本身就经常骑电动自行车,戴头盔也是我每次上路的必备。”市民孙女士说,“戴头盔既可保障行车安全,又可在烈日下起到一定的防晒作用,一举两得。最重要的是,这是国家规定的,我们市民就应遵守交通规则,这对自己及他人都是一种安全保护。”

市民王先生是一名外卖员,已经工作一年多了,电动自行车是他每天工作的必备工具。谈及“一盔一带”行动,他说:“这个做法挺好的,毕竟从我骑车送外卖的经历来看,戴头盔是安全出行的一个重要保障。像我们每天骑车穿梭在大街小巷,人多车多,戴个头盔,行车放心很多。”

记者看到,除了电动自行车外,大多数机动车驾驶员也都系上了安全带。“安全带在发生事故时能够保障车内人员的安全。作为一名出租车司机,我会以身作则系好安全带,同时劝导乘客也系上安全带。”出租车司机刘师傅说。

记者看到,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交巡大队执勤交巡警在日常工作中,也会对“一盔一带”工作进行宣传,引导驾驶员自觉系好安全带和佩戴头盔。

据统计,截至6月3日,全盟公安交巡部门共处理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骑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为203起,教育、引导58万余人。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邢俊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