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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男子盗窃获刑 出狱后法官为其找到家人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解裕涛)2020年5月31日,戴某某刑满释放,但他却无家可归。包头市土右旗人民法院了解到他的实际情况后,主动联系上了他老家的亲属。

戴某某是精神发育迟滞的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员,是安徽省黄山市人,自称20多年前给他人养蜂生活,后来因为跟养蜂人走散而流落到包头市土右旗。他独自在包头市土右旗生活了20多年,没有固定住所,曾经靠给他人放羊为生,无固定收入。2019年7月1日22时许,戴某某来到土右旗萨拉齐镇公园九号小区,将王某某停放在楼下的轿车内的6000多元现金盗走。

土右旗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戴某某属轻度精神发育迟滞的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已将盗窃所得退还被害人,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戴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故判决戴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15天,并处罚金2000元。

2020年5月31日,戴某某刑满释放。考虑到戴某某在本地举目无亲,又无生活来源,再犯罪几率较大,主审法官通过多方联系打听到戴某某的侄子戴某良的电话,通过电话告知戴某良关于戴某某在包头的情况,希望能接戴某某回到原籍居住生活。戴某良在电话中表示,戴某某走时他还小,但是听父亲说过曾经找过戴某某,没有找到,以为戴某某已经不在人世。如今父亲年龄已经大了,照顾不了戴某某。作为侄子,他愿意尽一份力,但是路途遥远不方便来包头接戴某某回家,希望政府能出面将戴某某送回安徽省黄山市,他们再接戴某某回家。

主审法官迅速与包头市救助管理站取得联系,救助站对此事十分关注,5月31日,法官与公安民警将戴某某送往求助站。目前,因为疫情期间,戴某某暂时住在安宁医院治疗,需要半个月后将其送回安徽。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