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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文物)局督导组 文物安全大排查专项行动前往清水河县开展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5月19日全自治区文物安全培训暨文物保护工作部署会议精神落实、落细,认真汲取赤峰市敖汉旗武安州辽代白塔保护工作教训,切实加强我市文物保护和文物安全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全区文物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宣传部、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制定和印发了《全市文物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金萍,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乔允利为组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化旅游广电(文物)局党组书记兰毅,市文化旅游广电(文物)局党组成员 、局长李莎丽等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和统筹推进全市文物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九个督导组分别在市属9个旗县区开展文物安全督察督办工作。

5月23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旅广电(文物)局党组书记兰毅带领第三督导组工作组,率先赶赴清水河县,系统展开文物安全隐患排查和督导工作。市纪检委入驻文旅广电(文物)局副组长王海燕协同开展督导工作。督导组首先在清水河县政府文化旅游广电(文物)体育局会议室召开专项工作会议。清水河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杨德明以及清水河县文体局副局长刘润花和县文管所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兰毅书记向清水河县进一步深入传达和解读了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长白玉刚和自治区副主席郑宏范在全区文物保护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对郑宏范副主席在讲话中提到的文物保护部署的22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了强调和解读。兰毅书记要求清水河县积极配合督导工作,严格按照白玉刚部长的要求做到“四个逐一”:逐一排查,逐一建档,逐一出诊断书,逐一按限整改。

此次督导工作重点是对清水河县石壶梁段明长城保护修缮工程的项目实施进行深入了解和督导。

会议结束后,第三督导组立即前往城关镇境内的石壶梁段明大边长城进行了实地调查。并将该项目具体实施情况第一时间向市领导做出汇报。之后,兰毅书记和王海燕副组长要求第三督导组要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呼市两级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严格依照《全市文物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内容,尽快开展下一步的工作,实事求是、保质保量地如期完成文物安全隐患排查和文物保护督导工作。

[责任编辑:贾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