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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发布会发布词及答记者问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

下面,我向大家介绍2019年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9年,自治区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快。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自治区本级权力清单由3278项压减到947项,压减71%,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1364项;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将有关部门的99项证明事项依法压减至16项并向社会公布,减少83.8%。二是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自治区本级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行“32证合一”,申请材料平均压减15%,办理时限平均缩短30%;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从24类压减至10类,减少58.3%。三是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区共认领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事项6.72万个,编制实施清单5.59万份;搭建了全区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实现全区市场监管部门间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移转和检查结果互认;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7个部门的信息平台实现全面对接。线下审批“只进一扇门”取得积极进展,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入驻30个部门,可办理553项事项。

二、坚持立改废释并举,行政立法质量进一步提升。一是完善立法机制,修订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推进立法公开,强化立法听证,进一步增强行政立法公众参与度和民主性。二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保障食品安全、保护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重点领域立法,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审核完成地方性法规11部,制定政府规章4部。三是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围绕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改革,提请修改3部地方性法规,提请废止5部地方性法规,废止1部政府规章。清理规范性文件7591件,其中废止和宣布失效2191件;清理涉及“放管服”的规范性文件1395件,其中废止和宣布失效742件。

三、加强合法性审查,行政决策法治化进一步加强。一是制定印发《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定》和《合法性审核意见文书参考格式》,进一步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二是研发重大行政决策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决策的全流程记录、全过程监督。三是落实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年对自治区政府本级制定出台的398件文件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四是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各级政府共选聘法律顾问1008人,实现四级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

四、深入落实“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一是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以政府规章形式规范“三项制度”的推进落实。研发了全区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和执法智能终端。二是在交通运输、农牧业、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市场监管执法领域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在三级同步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确认工作,自治区本级通过审核的行政执法机关50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18个。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和证件管理力度,组织4个试点旗县区的678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考试。

五、强化监督制约,政府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常委会监督,2019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346件,办复率100%。二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5839条,发布政策解读393篇,征集意见356条。举办新闻发布会137场。三是强化法治督察。组织开展司法专项督察,发现的95个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四是督促全区党政机关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案件270件,执行标的额20.7亿元。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672.9亿元。

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完善。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仲裁工作。各级共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4607件,复议案件同比增长23.2%;仲裁机构办理仲裁案件3222件,涉及标的额121.8亿元;建成1000平方米的“四大功能庭”,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四大功能庭”网上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0件,网上远程审理复议案件2件。二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运用4K智能终端和JIPAD“移动司法所”,高效便捷开展人民调解,年内全区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9.4万件,调解成功率97.2%。办理农牧民工法律援助案件近万件。三是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打造“六位一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平台实现三级全覆盖,并延伸到95%的苏木乡镇、嘎查村,为广大农牧民群众免费提供蒙汉双语法律服务。四是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出台《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扎实推进视频信访信息系统建设,联通7796个相关单位,初步形成了“信访网上投、事项网上查、结果网上评”工作模式。

七、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一是强化法治培训和宣传。全区共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2500场;全区网络在线学法平台参学单位1.6万个,参学人数68万人;举办骨干培训班280余次,6万多人次参训;宪法宣传周期间,共举办各类宣传活动2000余场次。二是深化法治乌兰牧骑普法金色品牌建设。法治乌兰牧骑系列动漫剧“小司来了”以通俗易懂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广泛宣传法律,在全区各大电影院线播出25集、2.5万场,观众110万人次,网上点击1.3亿人次;年内全区新增182支法治乌兰牧骑队伍,根植于基层、活跃在城乡的380余支队伍共举办演出上万场,受众500余万人。

2020年是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收官之年。自治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深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部署开展法治督察。二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三是扎实推进行政立法工作,主要完成《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重点立法项目。四是严格落实决策程序,修订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五是强化执法监督,提请修订《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执法规范化管理。六是强化监督制约,督促规范用权。

记者:针对目前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2020年将采取哪些措施,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贾莉:一是抓住“关键少数”,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关键少数”第一责任人意识。特别是,《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指导意见》明确的八类行政诉讼案件,被诉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和法制机构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今年我们将推动出台《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修订《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

三是强化“关键环节”,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落地,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应用,以信息化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

四是加强层级监督,做好行政复议。有序推进全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强化行政复议平台使用,充分发挥“四大功能庭”作用,提升行政复议能力,强化监督实效。

记者:自治区在行“简约”之道,推动“便民利企”方面采取了什么措施,取得了那些成效?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政务服务局局长鲍建中:在网上办事方面,依据重新公布的自治区本级权责清单(保留行政权力事项947项,其中依申请6类权力389项,行政许可事项237项),开展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梳理,累计梳理全区政务服务事项48299项,基本实现三级政务服务事项“三级五同”。着力加强我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以“五个统一”(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电子证照库、统一电子印章、统一政务服务门户、统一身份认证)为主要内容的全区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不断完善。与上年同期相比,自治区本级网上可办率由32%提升至92%,各盟市网上可办率由不足20%上升至70%以上。

在掌上办理方面,全区移动端政务服务门户“蒙速办”平台3月13日上线试运行,5月8日正式上线运行,期间累计访问量超过1450万,“健康码”提供“亮”码服务近600万次,精准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目前,“蒙速办”APP可提供公积金查询、换领驾驶证、交通罚款缴纳、司法公证等32项高频政务服务、16项交管服务、7项便民服务;同时支持健康卡、社保卡、驾驶证、行驶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营业执照等8类电子证照的一键关联。

在“一窗通办”方面,大力推进线下审批“只进一扇门”,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大厅入驻30个厅局,可办理553个事项。盟市政务服务大厅基本实现“一窗通办”,并将服务链条延伸到乡、村两级。全区统一的“好差评”系统上线运行,对政务服务人员真正做到了“动动手指”就评价。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全部落实到位;企业开办审批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建设用地审批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不动产一般转移登记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7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供气报装16个工作日内办结,城镇供水新增业务20个工作日办结,扩容、改装及临时用水业务15个工作日办结。

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方面,推动监管规则和标准更加公开透明,2019年自治区公开政府规章6部、规范性文件761件、行政许可信息485万条、行政处罚信息651万条。

记者:刚才,暖场视频中提到了“6·01”“9·17”案件,能具体介绍一下吗?

内蒙古税务局副局长刘长在: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四部委于2018年8月部署开展了打击虚开发票、骗取退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6·01”“9·17”案件是“双打”工作开展以来,内蒙古查办的两件大案。

“9·17”案件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虚开团伙案。该案现已抓捕嫌疑人32名,主犯王某等9名涉案人员投案自首。目前正对17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6·01”是一起团伙虚开骗税案,是由自治区公安厅、内蒙古税务局联合专案组历时22个月的艰苦努力,成功查办的一起集招商引资、操纵上市、虚开、洗钱于一体的重大团伙虚开骗税案,该案虚开发票总额82亿多元,违法退税5亿多元,涉及全国19个省市124户企业,是我区近年来警税联合查办的最大涉税案件。

记者:关于为期两年的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您能介绍一下目前的进展情况吗?

内蒙古税务局副局长刘长在:“打虚打骗”工作原定历时两年,自2018年8月到2020年8月,由于疫情原因,延续到今年12月结束。两年来,我们联合自治区公安厅、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以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设立的“假企业”和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假出口”为打击重点,截至目前,全区已经检查涉嫌骗税和虚开企业1222户,认定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抵扣凭证8.81万份,涉及税额18.06亿元;查处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挽回税款损失2830.70万元;抓捕犯罪嫌疑人147名。

记者:包头市正在创建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请介绍一些工作中的基本考量和经验做法?

包头市副市长王美斌:争创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担当法治建设的“标杆”是包头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

整体工作有优势。对照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进行自查,包头市完成率达95.6%,超过自治区明确的“各项指标符合指标体系的90%以上可以申报”要求5个百分点,整体工作呈现出总体平衡推进、多点创新创优的良好态势。

依法行政有亮点。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方面,1984年包头在自治区率先取得立法权,36年来共立法88部,现行有效64部。在全民普法守法方面,包头市是“三五”普法以来连续四届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全国获此殊荣的仅有两家。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全力推广应用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已投入500万元配发行政执法智能手持终端200套,培训执法人员13批次1000余人次,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走在了自治区前列。

简政利民有成效。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2002年包头市在自治区率先试点启动此项改革以来,已先后进行了10轮,动态调整和减少行政权力事项5318项,简政放权、减税降费、还利于民,创造了包头“样板”。在便民服务方面,建成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创新推出“双休服务、错时服务、绿色通道、容缺预审、快递发证”等系列便民举措,市政务服务大厅获评全国“百优大厅”“窗口服务规范”等5项标准列入自治区和包头市地方标准。在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各类矛盾纠纷案件调解成功率达97%。

去年,包头作为自治区唯一的地级市入围全国56个备选城市,并接受了中央依法治国办专家组的实地核查。

记者: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曾两次入选国家政务公开百家试点单位,请问近年来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副区长徐相军:近年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和打造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平台,创新政务公开方式,狠抓门户网站管理和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围绕试点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18年,新城区被确定为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百家试点单位之一。新城区梳理形成9张标准清单,重新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形成独具特色的5套政务公开标准体系。一是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抓好财政预决算、社会救助等25个重点领域公开工作,形成25类337项重点领域公开事项清单。截至目前,已发布重点领域信息5000余条。二是围绕政务平台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新城区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经过3次改版,已发布信息11万余条。

创新政务服务新理念。一是创新审批事项规范流程。率先在全国编制《新城区最低生活保障行政执法规范文书》,荣获全国十佳创新奖;二是创新审核审批方式。率先在全国完成城乡低保一级审批改革任务,将44个工作日的审批时间缩短为30个工作日;率先在自治区实现了城乡低保网上审批。三是创新兜底保障方式。率先在自治区实现城乡低保救助标准一体化发放。四是创新服务管理方式,率先启用智能化服务困难人群工作模式。

优化营商环境,强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搭建“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从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向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转变,实现了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一是网上申请登记后,企业可从“印章刻制”通道查询选择较近的印章刻制企业。二是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到税务部门办理发票领取事项时,不再另行填写表格。三是社保登记、银行开户业务也可在“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上办理。四是申请完成登记后,也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