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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鲁特旗森林公安局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长耳鸮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张巧珍) 5月11日,通辽市扎鲁特旗森林公安局接到鲁北镇变电所工作人员的报警称,在他们单位院内发现一只受伤的“猫头鹰”,希望尽快派人来救助。

接到报警电话后,扎鲁特旗森林公安局民警立即驱车前往位于鲁北镇南的变电所,把“猫头鹰”小心翼翼地装进事先准备好的纸箱内带回了森林公安局,并在第一时间对“猫头鹰”进行了检查,发现该“猫头鹰”无明显外伤,可以正常行走,很可能是因近期天气风力较大且长时间未进食导致体力透支,因而暂时性丧失飞行能力。民警遂决定将其暂时寄养在局机关观察几日,待它恢复飞行能力后再放回树木茂盛的大自然。

后经通辽市森林公安局鉴定,该鸟类并不是普通的猫头鹰,是长耳鸮,通常体长在30~40厘米左右,以鼠类、小型鸟类、鱼、蛙和昆虫为食,对于控制鼠害有积极作用,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通辽市扎鲁特旗森林公安局政治处主任陶格敦巴雅尔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正值开展保护候鸟专项活动时期,扎鲁特旗森林公安局将继续强化对全旗境内候鸟迁徙通道、迁飞停歇地、繁殖地等主要分布区和集群活动区域的巡护、值守、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清除捕猎工具和设施,主动抵制乱捕滥猎滥食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非法行为。

[责任编辑:孙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