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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658家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刘 睿)5月10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日,该局发布了《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三年待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提示公告》,同时向社会公示了658家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名单。

据介绍,依法经营和诚信自律是每个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的企业,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将被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同时,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被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呼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希望相关企业及早履行年报等相关义务,并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逾期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将依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自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责任编辑:石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