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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对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近日,巴彦淖尔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武文敏同志一行对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主要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汇报会上,各旗县区、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汇报了本地区承担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进展情况,重点汇报了未完成整改的任务情况,包括每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快推进的措施、完成时限等,并做了表态发言。市直各监管部门针对各地区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相关要求。

督查组指出,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对照《整改方案》和《销号方案》,逐一梳理未完成的整改任务,逐条制定加快整改的措施、完成时限,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将整改措施细化到每一个工程、每一笔资金、每一项手续、每一个时间节点、每一项制度和每一位责任人,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取得明显成效。

督查组强调,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是政治任务,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已多次做出批示。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必须亲自上手,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作为党委(党组)的头号任务来落实,把措施往细做、时间往前赶、责任往实压,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取得实效、顺利完成。对完不成整改任务的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市纪委监委将严肃问责。我们将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严格责任追究督促责任落实,强化担当作为,推动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按时限、保质保量完成。

(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姚亚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