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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全面部署“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和水平,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死亡,根据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关于印发《全区“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方案》的要求,巴彦淖尔市交管支队决定在全市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一、多维度宣传,增强佩戴使用意识。一是开展“一盔一带”主题宣传月。支队定于5月1日至5月31日为全市“一盔一带”主题宣传月,各大队要提前召开“一盔一带”守护行动策划会,安排部署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用好部局下发的相关宣传资料、创作一批宣传片、宣传海报,充分应用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媒体矩阵,迅速掀起宣传高潮,形成强大声势。二是强化阵地宣传。各大队要在辖区车管所办事办案窗口、事故处理中心、交警执法窗口单位、在客运场站、驾校、机动车检测企业、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城区公园、广场、社区等人群聚集场所粘贴挂图、贴画等,利用LED显示屏幕播放“一盔一带”公益广告,并在辖区酒店、商店、饭店等沿街商户LED显示屏滚动播放“一盔一带”相关内容提示游走字幕,形成集中宣传声势。三是突出重点源头宣传。各大队要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在车管所、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窗口、执勤执法站点等摆放宣传展板,播放宣传视频,广泛传播法律规定、安全知识以及头盔、安全带的重要作用、使用常识。积极协调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在写字楼、住宅小区、汽车4S店、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销售点等场所,通过播放楼宇电视、张贴海报、设置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提高群众知晓度。各大队要通过进学校上安全课、在交警-学校交通安全微信群开展宣传等方式,向广大师生、家长讲解骑电动车、摩托车带头盔、开车系安全带的重要性。四是加强劝导提示宣传。各大队要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作用,通过对劝导员进行“一盔一带”知识业务培训,定期开展“大喇叭”播报交通安全常识宣传活动,传播“一盔一带”行动的目的及意义,加强对村民“一盔一带”佩戴使用情况的检查、宣传、劝导。要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优势,通过微博、微信、今日头条、抖音等平台发布图文信息、小视频等形式,大力宣传“一盔一带”的内容、此项行动的重要性,提高群众认知度。五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大队要联合行业主管部门深入客运、外卖、快递等重点企业,宣传“一盔一带”的内容、意义,督促落实出站检查、日常纠正、提示告知制度,客运车辆驾驶人、乘务员在发车前和进入高速公路、出服务区等关键环节,按照相关要求向旅客告知,或者播放安全告知、利用车载电视播放安全带宣传等音像资料,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六是注重倡导引导宣传。各大队要倡导汽车驾驶人安装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中小学生骑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反光标志制服,提高未成年人安全防护水平。引导私家车驾驶人提醒乘车人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为乘车人配备安全头盔,助推习惯养成。各大队要依托路面阵地发起“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攻势,路面执勤民警在执勤过程中,对于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劝导、宣传头盔是出行之前的必备工具,戴头盔的重要性。七是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各大队要搜集、选取一批未规范使用安全带、佩戴安全头盔以及规范佩戴的典型事故案例,形成对比,重点剖析交通出行中头盔、安全带的重要作用,以案示警,以案说法。

二、规范执法,查处纠正违法行为。一是从严查处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行为、及时查纠摩托车和电动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一是各大队要深入研判辖区机动车、摩托车和电动车集中出行规律,在不同时段、路段分批次组织开展“一盔一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坚持现场查处与自动抓拍相结合,用好罚款、记分手段,持续加大对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戴头盔的查处力度。二是教育引导非机动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各大队要以教育引导、警告处罚为主,通过多种宣传途径,以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海报、设立学习教育点、观看非机动车事故视频等方式,督促教育非机动车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文明出行。

三、源头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注重对安全带状况检查。各大队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深入“两客一危一货”企业,通过抽查企业车辆GPS监控、车辆档案、检查安全带状况、责令整改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两客一危一货”安全带使用率。二是各大队要重点对校车、营运客车、出租车、网约车、租赁汽车等,督促驾驶人予以重视,确保安全带安全可靠,要及时整改安全带残缺不全、捆绑不用、坐垫遮挡等问题,强调前排后排都要系安全带的重要性。三是通报约谈违法突出企业。各大队要结合日常执法检查、事故伤亡成因分析等要素,分类统计分析快递、外卖、客运企业车辆涉及不佩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情况,及时通报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约谈、曝光违法突出的企业,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四是推动溯源管理确保防护效果。将执勤执法、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安全头盔、安全带、儿童安全座椅以及安全带插扣等违法生产销售信息通报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推动严格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安全防护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假冒伪劣产品造成事故后果加重的,推动严格倒查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责任。

四、示范引领,推动配好“一盔一带”。一是开展“佩戴头盔、系安全带”示范活动。各大队要联合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评选一批快递行业、外卖行业佩戴头盔示范单位,以及出租车、网约车行业、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行业使用安全带示范单位。二是积极发动各方力量普及安全头盔。积极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落实新出厂摩托车配备安全头盔要求,推广“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或“买保险送头盔”模式,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与爱心企业等联合开展交通安全答题奖头盔、捐赠头盔等活动,为在用车辆配备头盔。积极联合当地工会等部门,鼓励企事业单位将安全头盔作为劳动保护用品配发给有需要的职工。鼓励在学校、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等场所,推行头盔“租借”“共享”模式,便利群众使用。

(高白增 姬媛)

[责任编辑:姚亚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