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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统计局集中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2020年4月27日,临河区统计局在例会上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会上学习了统计调查管理的章节,对统计调查项目包含的三个部分国家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概念及内容,对制定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统计调查表需要标注的重点标志及国家制定的统计标准进行学习。

会上同时学习了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本办法的适用范围,检查对象的方式以及随机抽查的范围进行重点学习。

会后,临河区统计局及时制定《关于印发<临河区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全局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临河区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依法统计,严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刘恩毅 徐宁)

[责任编辑:姚亚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