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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包头分行连续两年获得人民银行综合评价A级

4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公布2019年包头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评价结果,民生银行包头二级分行获A类评级,且综合评分位列34家参评银行业金融机构第一名。民生银行包头分行已连续两年获得人行综合评价A类结果。

人民银行综合评价内容包括货币信贷政策执行效果、维护金融稳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情况、反洗钱、综合事务等15个业务类别,囊括了银行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极其重要的监管评价指标。

民生银行包头分行始终重视和珍惜在监管部门及社会大众的口碑和评价,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的各项工作部署,积极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同时通过人行评价体系分析、提升,强化责任部门内部考核与评价,及时做好各项监管报表、报告、调研、金融服务及宣传等工作,有效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此次再获人民银行综合评价A级,体现了监管单位对民生银行包头分行在维护金融稳定、支付结算、科技业务、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工作的高度认可。

2020年,民生银行包头分行将继续坚持贯彻执行人民银行各项制度政策,坚持稳中求进,积极进取,坚持改革转型,创新发展,同时进一步提高合规意识,健全内控机制,强化内部管理,确保各项业务协调稳健发展。

[责任编辑:郭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