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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后旗纪委监委持续学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办法》

4月21日,乌拉特后旗纪委监委组织委机关全体干部继续学习《内蒙古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办法》,由案件审理室人员对《办法》进行领学,并结合工作实际对重点章节进行深入解读。

会议要求,委机关全体干部要进一步掌握了解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流程,尽快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工作能力水平。学而不思则罔,全体干部要学深一层、融会贯通,将学习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会后,委机关干部进行了讨论。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要认清形势、端正态度,要对照《办法》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对表调焦、对标看齐,主动调整思路、改进方法、优化流程;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当前,要把学习《办法》作为工具书、案头卷,准确把握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的政治性,深刻理解核心要义。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办法》的印发让纪检监察工作有章可循,将认真贯彻学习《办法》,学深学透、熟稔于心,准确运用,让监督执法工作更加高效、更加精准,推动全旗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乌拉特后旗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 杨帆)

[责任编辑:王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