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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广告惹争议 果断投诉得维权

【案情简介】

2019年3月,赤峰市红山区消协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在市内某药店看到店内悬挂的活动广告,内容是“预存600元,赠送600元药品,再送10公斤装大米一袋”,消费者认为预存600元可以买药,还能再获得600元的赠药,感觉活动力度很大,就交钱预存了600元钱。可当消费者领取了赠送的药品和大米后,被药店销售人员告知预存的600元相当于办理了会员资格,可以享受此次活动,不能再用于购买药品。消费者认为药店广告内容有欺骗消费者行为,果断进行了投诉,要求退回预存的600元钱或允许用预存的钱购买药品。

【处理过程及结果】

经消协工作人员调查,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药店广告内容确实存在着歧义,有误导消费者成分,遂对药店经营者进行了约谈,指出了药店广告内容中存在的问题。最终在消协的调解下,药店经营者认识到错误所在,同意根据广告内容,在不索取已经赠送物品的同时将消费者预存的600元钱退还给消费者。

【案例评析】

本案中,药店广告语中使用了“预存”和“赠送”等字样,极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解。消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规定进行了调解,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赛音毕力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