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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开展高速公路交通“百日行动”:整治十类违法行为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刘晓君)4月21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 4月13日~7月21日,全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集中警力开展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

据了解,“百日行动”期间,全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紧盯旅游客运车辆、公路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普通货运车辆、面包车五类重点车辆,从严整治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违法倒车、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长途客车凌晨2时~5时违规运行、危化品运输车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行人违法上高速等易扰乱秩序和易肇事肇祸的“十类突出违法行为”;着力加强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周末、大流量、恶劣天气、重要节点(路段、时段)的管控力度;加强对易肇事肇祸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有涉嫌犯罪的要深挖犯罪线索,主动出击、靠前侦查、严厉打击管理方的违法行为;对于营运车辆,加大行驶记录仪的检查力度,从而打击未安装或不按标准安装、不按规定安装行驶记录仪的违法行为,以及疲劳驾驶、超速驾驶、违法停车、故意干扰、遮蔽、破坏卫星信号或伪造、删除数据的违法行为,检查期间发现相关违法行为的移交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处理。

与此同时,继续推动路面隐患治理。持续开展道路隐患“清零”行动,压实隐患治理的主体责任。通过全面排查、滚动排查、动态排查,力争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发现存在隐患的,函告、走访、协商经营管理单位,督促其定人、定时、定责治理,必要时上报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对短期不能治理的,设置警示提示标志或采取临时处置措施。

[责任编辑: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