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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因祭祀引发!内蒙古森林公安2天查处涉火警情209起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刘晓君)4月5日,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了解到,4月3日~4日,全区森林公安机关查处涉火警情209起,治安案件45起、刑事案件8起、行政案件156起。查处的涉火警情,大部分因祭祀引起,部分群众防火意识不强,抱有侥幸心理,存在违法野外用火的现象,从而引发火情。据统计,4月4日清明节当天,全区76%的火案是因上坟烧纸引发的。其它火因主要为焚烧秸秆、烧荒等生产生活用火。

4月2日9时许,锡林郭勒盟多伦县诺尔镇盆窑村林地内发生火情。多伦县森林公安局组织警力立即赶赴现场,通过各方扑火人员共同努力,火情于当11时得到控制,余火被完全扑灭。经现场勘验发现,火灾系人为祭奠烧纸焚香引起,且过火面积较大。多伦县森林公安局展开案件侦破,当日13时,民警确定犯罪嫌疑人为吉林籍在本县务工人员杨某某。经讯问,杨某某如实供述了违法事实,因清明节即将到来,为祭奠远在老家逝去的父母,杨某某在盆窑村路南侧的林地旁烧纸焚香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火灾过火面积达82亩,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因涉嫌失火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4月3日10时50分许,兴安盟科右前旗森林公安局察尔森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称,科尔沁镇湖南村六社西北山东沟发生火情。该森林公安出动10余名警力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分组展开行动。一组参与扑火,另一组调查取证,迅速锁定嫌疑人张某及其两名亲属。经调查,起火原因为张某扫墓时所用香烛被风吹倒,引燃了周围荒草。受当日大风天气影响,火势迅速扩大,引发山林火灾。由于过火面积较大,历时近3小时才将大火扑灭。张某对自己野外用火行为追悔莫及。目前,该案已移交科右前旗森林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进一步侦办。

森林公安民警提示:清明节期间,理性追思、文明祭扫,不在城市道路两侧、广场、绿化带等地焚香烧纸;进入林区、草原不携带火种,不违规野外用火,实现火源不进山,火种不入林。

[责任编辑: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