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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后旗纪委监委:靶向发力 精准开展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监督检查

为切实做好乌拉特后旗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工作,根据《乌拉特后旗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履行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相结合、自查自纠与查办案件相结合、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工作思路,3月26日,由旗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闫永恒带队,乌拉特后旗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第二监督检查组一行对我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林草局、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督查。

本次督查重点查看了各成员单位针对矿产资源领域存在的十一个方面突出问题工作开展情况。通过督查,发现各单位均已结合各自职能细化落实了工作职责。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组织领导机构,完成单位内部在职人员排查工作。并且针对各自承担的整治任务进行了摸底排查。

旗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闫永恒表示,本次督查既是督促各成员单位自觉承担起职责和任务落实,加强对推进工作的跟踪了解,也是一次同各单位互相交流沟通学习的机会。各单位要把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努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问题排查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供稿人 乌拉特后旗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邱敏)

[责任编辑:王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