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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出台的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政策,呼和浩特市积极降低疫情期间企业用电和用气成本,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降气价方面,对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提前实行淡季价格。按照自治区发改委《关于2020年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迅速组织燃气企业制定调价方案,第一时间将国家、自治区政策落实到燃气用户,最大程度支持用气企业复工复产。支持政策分两个阶段实行,2月22日至4月30日由3.03元/立方米调整为2.86元/立方米,5月1日至6月30日调整为2.63元/立方米。据初步测算,提前一个月执行淡季价格,为全市9000多户燃气工商业户节省燃气成本约850多万元。

降电价方面,一是积极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我市一般工商业电价、大工业电价用户(六类高耗能行业用户除外)从2月1日至6月30日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价格,计收电费统一按原有到户电价水平的95%进行电费结算,用电成本降低5%。目前,呼和浩特市正在对电费优惠进行核算工作,对用户2月1日后缴纳的电费将按照降低标准折抵电费或退费,此项措施将惠及工商业客户14万余户。二是积极落实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对两部制电力用户,实施减免容(需)量电费。主动向大用户宣传告知,做好用户申请受理、办理减免等工作。截至目前,已为19户电力用户办理相关手续,为企业节省基本电费118.13万余元,预计到6月30日,将累计为企业减收基本电费455.54万元。(记者 宋向华)

[责任编辑: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