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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保密工作刻不容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保密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保密管理工作,3月24日,自治区司法厅警务督察处按照司法厅保密工作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对强化保密责任、提高保密意识、落实保密责任人、联络员等相关工作进行学习讨论和工作部署。

会上,厅警务督察处负责人组织处室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的通知》,按照保密工作要求确立了主要负责人为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担任警务督察处保密工作联络员。处室全体成员就警务督察处理的涉密文件、涉密事项及在实地督察、视频督察、电话督察工作过程中可能导致泄密事件的情况进行了讨论,提出了很好的整改意见建议。

同时,针对目前保密工作的严峻形势,加强警务督察处保密工作管理,明确了具体要求。一是强化保密意识。要从思想上深刻认识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加强对保密知识的学习,将保密知识学习贯穿始终,从软件和硬件上做好保密工作,时刻要有保密意识,提升保密的自觉性。二是全面加强涉密文件资料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涉密文件、资料的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涉密文件的制作、收发、使用、保管、复制、清退等各环节保密管理工作,确保涉密文件的安全、保密。要自觉遵守计算机网络信息及办公自动化等有关保密规定,严禁使用互联网、普通传真机及无保密措施的有线或无线电话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处理、保存和传输涉密文件和信息。三是进一步做好警务督察过程中对涉密单位、涉密事项的保密管理工作。要对实地督察、视频督察、电话督察中发现问题涉及保密的事项进行甄别,规范问题反馈和整改落实情况反馈流程,加强内部网络应用,严禁通过手机、互联网等设备传输督察问题中的涉密信息。  

               (自治区司法厅警务督察处供稿)                    

[责任编辑:姚亚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