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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河湖保护有了“双卫士”

对于地处内陆、干旱少雨的内蒙古来说,河流湖泊弥足珍贵。一条条清澈的河流、一个个蔚蓝的湖泊,是草原儿女的“蓝宝石”。全区检察机关和水利部门在“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中,创新建立了河湖管理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的“河湖长+检察长”联动长效机制,将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有机结合起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共同加强河流湖泊保护,延伸对各大流域的生态保护,使内蒙古的河湖保护有了“双卫士”。

先行一步  保护母亲河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是黄河流经地,2018年,在保护黄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当地检察机关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黄河蒲滩拐饮用水水源地存在无相关防污措施的养鱼塘、农家乐餐饮等影响水源地环境的问题。随后,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向托克托县环保局、托克托县河口管理委员会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黄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托克托县环保局、托克托县河口管理委员会采纳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行职责,取缔了黄河蒲滩拐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无相关防污措施养鱼塘1处,将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无相关防污措施养鱼塘5处全部流转,不再养鱼,督促27家农家乐全部安装污水收集装置,定期将生活污水集中拉运到污水处理厂处理,托克托县河口管理委员会定期进行集中清运生活垃圾。

这是我区检察机关开展保护母亲河专项监督活动中的一个缩影。在为期一年的保护黄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全区各地检察机关共收集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案件线索373件,立案308件,进入诉前程序269件。通过办理相关案件,恢复黄河沿岸非法开垦和占用的林地、草原4.8万亩,清理河道26公里,督促清理固体废物1.9吨。

2018年8月,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水利部的部署,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水利厅联合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对黄河流经内蒙古的六市一盟、39个旗县流域的“四乱”问题进行全面清理。

专项行动中,检察机关自行发现线索360件,水利部门移送90件,立案382件,制发检察建议372份,为黄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建立河湖保护新模式

“妈妈,快看,河里有小鱼!”2019年9月,在流经赤峰市松山区的阴河支流的岸边,一位小女孩高兴地对妈妈说。河流两岸草木葱茏,风景秀美。然而,前几年这条河很浑浊,还散发着异味。

这是我区河湖“四乱”清理专项行动中的成果之一。从“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到河湖“四乱”清理专项行动,我区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之路越走越宽。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曹子刚介绍,在专项行动中,检察机关创立了“一问题两清单”,即每一个“四乱”问题都要填报问题整改认领清单和问题销号清单,问题整改认领清单由责任河湖长签字,销号清单由责任河湖长和检察长“两长”签字确认,集中双方力量啃下“硬骨头”,逐个“拔钉子”。

内蒙古各地检察机关在工作中注重综合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齐发力,打出“源头预防+打击犯罪+生态修复”的组合拳。

在水系较为发达的赤峰市,两级检察院将流经境内的854条河流、32个湖泊及全市大中小型水库都纳入专项行动范围。赤峰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李景华告诉记者,该市在专项行动中开展了整治“四乱”突出问题和集中打击涉水扫黑除恶战役,特别是集中打击非法采砂、涉河湖项目违建顽疾,斩断非法利益链条。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乡村环境整治”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则将河湖“四乱”清理工作与守护绿色呼伦贝尔结合……

全区检察机关与各地河长办协作,检察长与河湖长牵手,再联合国土、环保等职能部门,产生了“1+1>2”的效应。经过对“四乱”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排查出“四乱”问题2786个,全部建立清单,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恢复被污染河道7.5万亩,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692.84公里,清理河道垃圾31.7万吨,整改拆除违法建筑98.3万平方米。截至2019年7月底,“四乱”问题全部销号,最大限度修复了被损害的生态环境,全区河湖生态保护实现了升级跨越。

“三年行动”更好守护母亲河

“作为当地人,我原以为在河边挖砂取土是正当赚钱。了解了‘四乱’清理工作,才知道这些都是违法行为……”家住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海勒素壕村的刘某在接受教育后表示。

河湖“四乱”清理专项行动从黄河几字弯“走”到了群众身边的小河流,群众对生态保护、对公益诉讼工作有了更深的理解,让更多群众行动起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产业协会环保志愿者作为检察公益诉讼志愿者,参与公益诉讼辅助工作;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成立了公益诉讼守护人驿站;阿拉善左旗检察院聘请了26位联络员参与公益诉讼工作……

我区检察机关还积极开展跨国境合作、跨区域合作:呼伦贝尔市检察院与蒙古国东方省检察院签署协议,共同保护界河、界湖;相关盟市和检察机关与东北三省相邻检察机关开展跨区域生态检察合作,与黑龙江省院大兴安岭检察分院就加强生态检察区域协作服务和保障大兴安岭生态文明建设签署了协作意见,与吉林白城市院围绕洮儿河保护和综合治理,建立了生态和自然资源保护协作机制,与河北、辽宁建立了共同保护草原、森林、河流和野生动物等生态资源的跨区域生态检察司法协作机制。这些探索为东北三省一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协作积累了协作经验。

2020年初,“河湖长+检察长”联动长效机制入选了2019年全区十大法治事件。在长效机制的保护下,内蒙古境内的河流湖波将始终碧波荡漾。(记者  白丹)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