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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第4例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

3月2日下午2点30分,通辽市第4例新冠肺炎患者在市传染病医院治愈出院。

据了解,该患者于2月8日转诊到通辽市传染病医院住院隔离治疗,2月16日,经自治区专家组会诊后修订诊断为新冠肺炎(普通型)。目前患者无临床不适,经过3次咽拭子、3次痰、3次便及3次血清检测冠状病毒核酸均阴性。3月1日,经自治区专家会诊,该病例符合出院标准。患者出院后转至霍林郭勒市医学集中留观点进行医学观察。(记者  郭洪申)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