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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纪委监委通报

包头市纪委监委关于对东河区南圪洞街道办事处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问题的通报

近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在对东河区社区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工作检查中发现,南圪洞街道办事处滨河社区回中三栋宿舍楼未认真落实防控要求,个别时段防控点无人值守。南圪洞街道办事处在落实上级疫情防控要求和东河区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中,主体责任压得不紧,压力传导不到位,社区管控不力,防控点工作人员脱岗空岗,存在疫情防控风险隐患,造成不良影响。市纪委监委对东河区人民政府包片责任领导副区长石丽娜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批评教育;东河区纪委监委分别对南圪洞街道党工委书记刘振宇、办事处主任张艳萍进行了谈话提醒并责令2人作出书面检查,对街道包片责任领导南圪洞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杨美丽进行了诫勉谈话;南圪洞街道纪工委对滨河社区党委书记、主任丁洁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上述问题暴露出个别基层组织和部分党员干部政治敏锐性不强,对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紧迫性认识不足,主体责任缺失,责任压力传导递减,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个别社区对疫情防控工作思想上不重视、落实上打折扣、作风上不严谨,未能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严格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控。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从上述通报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任务,对习近平总书记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进行再学习、再领会,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自觉扛起疫情防控责任,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纠正思想认识偏差,切实把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扎实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作为,聚焦监督的再监督,持续强化监督检查,把反对和纠治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当前工作的重要任务,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安排落到实处,为打赢全市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责任编辑:杨旭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