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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七强一查” 稳价格保民生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和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认真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六项举措”,采取稳价格保民生“七强一查”工作方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一是强化工作部署、集中检查力量。呼伦贝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后,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次部署,调配人员,集中检查力量。制定《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重新调整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职责分工,并提出“六个加强”的防控措施。同时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力保障百姓生活必需品质量安全、价格平稳,满足群众日常生活所需。

二是强化提醒告诫、规范经营行为。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部门为更好的落实“保供稳价”措施,制定完善春节期间价格应急处置方案。自1月22日起先后广泛发布公告、组织提醒告诫、开展约谈警示等方式,向大型商超、医药行业、餐饮企业、农贸市场发布《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价格行为提醒书》《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查处新型冠状病毒期间价格违法行为的通告》《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等,督促企业和广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勇担社会责任,坚持做到明码标价,不跟风涨价,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以合理的价格批发销售,稳定价格水平,有效供给,满足人民群众的“菜篮子”供应,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是强化重点管控、施行分类监测。根据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价格变化,全市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对医药用品市场价格和农贸集市的粮、油、菜、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价格波动情况进行分类监管。一是建立各旗市区价格监测直报点24个,报各类监控信息601条。时时掌握口罩、药品、消毒杀菌用品、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动情况,坚持每日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分析研判价格舆情,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监控。二是与商务、发改、卫健、医保等部门密切配合,对粮、油、肉、禽、蛋、医药等生活必须品价格实施监控,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批发、零售企业实行价格备案。

四是强化督查检查,维护价格稳定。疫情期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人员对大型超市、药店和农贸市场进行检查,督促各经营者明码标价,严禁医药行业、大型商超经营者借疫情防控之机,哄抬口罩、药品、消毒杀菌用品、生活必需品等各类涉及疫情防控产品和百姓生产生活必需品的价格。严查不法经营者利用疫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截至2月2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累计出动价格执法人员5731人次,检查医疗机构219个、药店2274家,医疗器械企业194个,粮油蔬菜肉食经营门店4081家。

五是强化政策引导,倡导经营承诺。坚持注重普法宣传教育和正面引导相结合,利用微信、微博、手机短信、市场监管局官网等媒介,向全市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组织和党员发放倡议书,广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要求广大经营者签署价格承诺书,截至目前,全市签署价格承诺药店1820家,粮油蔬菜肉食经营门店2488家,引导经营者价格自律和价格诚信,推进价格诚信体系建设。

六是强化接诉力量,畅通维权渠道。积极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作用,严格落实节日、疫情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快速妥善处理群众关于价格的投诉举报,从1月22日至2月2日共接到各类咨询和投诉662件,做到有投诉必查,有查必果,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七是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诚信环境。将舆论正面引导和舆情快速办理作为工作重点,对全市医疗防护用品和老百姓生活必需品价格动态进行时时关注,对全市价格检查情况进行及时报道,让广大群众和经营者第一时间知晓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党委政府的相关政策,知晓《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警示经营者不要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紧缺商品,全力营造让老百姓放心的消费环境。

八是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对群众举报大白菜、萝卜、土豆、口罩等价格涨价的热点问题非常重视,及时分转投诉举报线索,截至2月2日共受理的价格类咨询投诉举报154件,各旗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到现场对投诉举报情况进行核实,对轻微违法行为给予及时告诫,责令立即整改,对10件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正在立案调查中。


[责任编辑:邢俊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