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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锡林郭勒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令(第1——6号)

锡林郭勒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令

(第1号)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一级响应要求,命令如下:

盟、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盟和旗县市区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嘎查村、社区所有工作人员取消休假,2020年1月27日返岗工作。

锡林郭勒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锡林郭勒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令

(第2号)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工作要求,命令如下:

自此令发布起,全盟范围内各机关、团体、企业和个人禁止办理且各类餐饮服务单位不得承揽和接待群体性聚餐活动。

锡林郭勒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锡林郭勒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令

(第3号)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工作要求,命令如下:

从此令发布起,全盟范围内公共图书馆(站)、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体育场馆、文物开放单位、社区和老年人活动中心,以及歌舞娱乐场所、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影院、图书及音响店、体彩销售站点等文化经营单位暂停营业。各类人员集聚性文体旅游及展示展洽活动全部取消。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牧人之家(农家乐)暂停营业。

锡林郭勒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锡林郭勒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令

(第4号)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通过道路交通运输环节的传播链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命令如下:

自此令发布起,我盟发往各地的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及城乡公交车暂时停运,客运站暂时关闭,同时通知其他城市对开车辆不要来锡。解除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另行通知。

锡林郭勒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

锡林郭勒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令

(第5号)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命令如下:

盟内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等)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不得早于3月1日。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由盟教育主管部门提前向社会公布。此前,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返校和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各级各类培训机构(职业技能、早教中心、托幼等),未经批准均不得开展培训活动。

锡林郭勒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30日

锡林郭勒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令

(第6号)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命令如下:

除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热、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盟内其他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企业要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在复工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复工,安全生产。

锡林郭勒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30日


[责任编辑:赛音毕力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