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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及各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布疫情防控举报电话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自治区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有效形成疫情防控合力,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从即日起,自治区及各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均设立举报电话,敬请广大群众就以下行为和问题进行监督举报。

1.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责任落实不到位的。

2.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失职渎职、推诿扯皮、贻误防控工作战机的。

3.防控措施不落实、不到位、不得力的。

4.重要信息不报、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的。

5.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的。

6.哄抬物价、囤积物资、借机涨价等破坏市场秩序、非法谋取暴利的。

7.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自治区及各盟市举报电话如下:

自治区:0471-4860051、4860058

呼和浩特市:0471-4606548

包头市:0472-5619338、5619350

呼伦贝尔市:0470-8217672

兴安盟:0482-8266803

通辽市:0475-8836994

赤峰市:0476-5891110、8334134

锡林郭勒盟:0479-8275018

乌兰察布市:0474-8320208

鄂尔多斯市:0477-8588120

巴彦淖尔市:0478-8214081

乌海市:0473-3998108

阿拉善盟:0483-8336105、8359911

满洲里市:0470-6262019

二连浩特市:0479-7521848

[责任编辑:韩伟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