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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占消防通道最高罚款5万元,并记入信用档案—— “生命通道”岂容添堵

1月18日,自治区安委办下发了《全区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区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行动,违法者将最高被处以5万元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

据介绍,此次打通消防安全“生命通道”专项治理的重点是所有单位场所及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车通道、所有单位场所及居民住宅楼的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所有高层建筑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同时要求,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对管理区域内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落实维护管理职责,并立即进行自查清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经责令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此外,消防救援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障碍物。对阻碍执行任务或消防车通行作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对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及个人,将被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方案》提出,全区各地将组织规划、住建、城管、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检查。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对于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或建筑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占用改变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用途的违法行为,可向消防救援部门(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96119)、公安机关(110)举报。(记者  毛锴彦)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