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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2020年度社会保险申报缴费工作开始 须在1月31日前完成自主申报

1月14日从呼和浩特市五险核定稽审中心获悉,呼和浩特市2020年度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申报缴费工作将于近期开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参保单位须通过“单位网上服务大厅”进行自主申报。

据了解,关于单位参保职工工资申报方面,参保单位必须在1月31日下午17时前通过登录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单位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106.74.0.244:8082/comcalogin/#/comcalogin)的“单位参保人员工资申报”模块完成单位参保职工工资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提交的参保单位视为参保职工工资无变化,将继续按照上年度申报的工资执行。

关于单位参保职工增减申报方面,参保单位须在每月20日前,通过登录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单位网上服务大厅”的“单位职工新增申报(三项协同)”模块和“单位职工减少申报(三项协同)”模块来完成单位人员增减变动的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人员增减变动申报的单位视为当月没有人员增减变更。

关于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的生成方面,参保单位必须在每月20日前,通过“提交结算”模块点击“生成缴费通知单”,认真预览核对《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上的缴费所有内容,确定无误后点击“提交”正式生成《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并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及时提交结算的参保单位,市五险核定稽审中心将于每月25日后统一生成当期的《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参保单位需在规定缴费时限内登录网上申报系统自行打印《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并完成缴费。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申报流程及要件可在申报页面的申报模块中下载查看。请参保单位在规定时限内认真申报参保职工工资及人员增减变更。如未按时申报,产生一切后果由参保单位自行承担。(记者 蒋建波)

[责任编辑: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