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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组工干部要做到“三个在前”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在历史交汇点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会议。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作为组工干部要做到“三个在前”。

提升站位学在前。学懂弄通是做实的前提。组工干部要坚持学在先、学在前,先学先懂、真学真懂,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原原本本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原文,深刻领会全会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特别是全会强调的制度体系,要逐条铭记、融会贯通。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与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

攻坚克难干在前。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组工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在自觉遵循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上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以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在具体的工作中,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用好调查研究这个重要传家宝,深入基层一线、田间地头,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实际问题,让制度执行的触角延伸到“神经末梢”。

履职尽责担当在前。“为官避事平生耻”。组工干部要切实把全会精神落实到行动上、贯彻到工作中,在完善制度和治理体系上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立足职能职责,严格按党的政策办事、按组织原则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将制度意识、法治思维、治理能力贯穿到教育培训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提高运用制度干事创业能力,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全会精神转化为推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青春力量。(李环玲)

[责任编辑: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