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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问三答”精准导航伊金霍洛旗纪委监委 派驻纪监察组工作方向

伊金霍洛旗纪委监委以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深化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双重职能,实行“双派驻”。切实把提高监督效能作为深化派驻纪检监察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实现旗直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派驻监督“全覆盖”。狠抓派驻效能提升,准确“回答”派驻纪检监察组“做什么”“怎么做”“如何做”三个“问题”,为派驻监督把准定位、理清思路、把握尺度“导航定向”,切实把“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截至10月底,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处置问题线索85件,立案34件,党纪政务处分19人,组织处理31人;开展廉政谈话254次,向驻在部门提出意见建议393条,报送并采纳各类信息523条,其中17条被中央级媒体刊发报道。

第一,回答“做什么”的问题,突出“派”的定位。一是在角色定位上。派驻监督本质上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是上级监督,不是同级监督;旗纪委监委机关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是领导关系,而不是指导关系;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二是在职能职责上。严格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深化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派驻机构应该“干什么”,需要“怎么干”,找准角色定位,强化派驻意识,把职责定位在派驻监督中充分体现出来。三是在工作任务上。建立了《2019年度伊金霍洛旗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任务清单》,从3个方面明确16项具体任务。

第二,回答“怎么做”的问题,强化“驻”的优势。一是聚焦监督重点。突出重点监督对象,紧盯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盯住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强化监督的近距离、经常性,监督于早、发现于早,把监督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开展深度调研和督导,全面掌握驻在部门的权力配置和运行情况、廉政风险分布情况,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二是加强沟通联系。做好与分管领导的沟通汇报工作,派驻组多“取经”,更好地把准工作重点和方向,各分管领导多“送宝”,加强对派驻组的日常指导、监督和管理;做好与驻在部门的沟通联系,搭建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沟通互动的桥梁;做好与机关部室的沟通联系,推动专业指导与一线实际高效结合。三是善于“敲山震虎”。立足抓早抓小,善于从一些有代表性的问题寻求突破,比如党建材料造假,违反财经纪律等,抓住典型追责问责,达到“问责一人、警醒一片”的目的。

第三,回答“如何做”的问题,把握“度”的标准。一是坚守自律意识。“打铁必须自身硬”,派驻纪检监察干部既能成为“忠诚卫士”,也要成为“自律表率”,以身作则树立纪检监察干部遵规守纪的良好形象,努力使之成为全旗干部职工心中的“亮丽风景线”。二是树牢成绩单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靶向治疗”,开展有效监督,精准纠出问题和病症,把派驻成绩体现到“数据”中,实现在立案数、问责数、信息报送数“三清零”“三提升”,真正把“探头”作用发挥出来,把工作成效展现出来。三是强化安全文明意识。安全文明是案件办理的底线,派驻纪检监察组应切实强化安全意识,树立安全责任能力和审查调查能力并重导向,严格执行安全纪律,重点防范“走读式”谈话风险,既做到依规依法、科学严谨,又做到安全文明,效果良好。


[责任编辑:杨旭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