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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多举措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

呼和浩特市城管部门联合交管部门检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已成为常态化工作。 (记者 孙岳龙 摄)

作为国家首批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之一,呼和浩特市本着布局合理、生态环保、规范消纳的理念,从“源头、运输、消纳”三个环节入手,采取多种措施管理整治建筑垃圾,收到了明显的环保效益和社会效益。

从2016年初,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呼和浩特市各运输企业自主将老式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更新为更为环保、更便于监管的新型环保绿色多功能自卸车,目前完成更新1300余台(包括小型环保运输车)。现在,新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全部配置了北斗定位系统、空重车判定系统、非法装卸报警系统、违章限速系统等一系列的智能监管系统。新型环保车的投入使用,大幅度提升了我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作业水平。

通过高频次、无缝隙、全覆盖检查,目前呼和浩特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基本达到有序运营,司机素质有了很大提高,车容车貌干净整洁,遗撒、超载、不密闭、道路污染和乱倾乱倒等违规行为明显减少,做到源头有监控、运输过程有监管、末端处理有管控,运营公司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呼和浩特市的建筑垃圾市场秩序有了明显改善。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呼和浩特市建筑垃圾主要以工程渣土、工程垃圾、拆迁垃圾为主,处置以综合利用和简易填埋两种方式进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主要是遵循《呼和浩特市全面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方案》中“到2020年,基本完成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形成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建筑垃圾消纳处置体系”的总体思路开展工作。

目前,呼和浩特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有两处。一处是由新城区政府牵头、区城管局负责实施建筑垃圾处理再利用项目建设,该项目位于新城区110国道与滨河东路交叉口东北角,占地约430亩,年设计处理能力约100万吨,主要生产再生沥青混凝土、再生砖等,预计2020年8月底可投产运行。另外一处是建设建筑垃圾再利用消纳场,该项目位于呼朔高速路口,占地面积约300亩,年设计处理能力为100万吨,实际处理能力为100万吨,主要生产再生水稳、垫层、路基换填等,已具备相对完善的拆除垃圾到再生骨料生产能力、装修垃圾和混合垃圾分选能力、有利用价值的工程渣土处理能力。2018年以来,共处理建筑垃圾220万吨。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2016年以来,呼和浩特市对沿二环快速路的19个堆体进行了绿化景观改造,打造成8个风格各异、主题鲜明的山体公园。公园总占地面积约140公顷,释放山体表面绿化规模达224公顷,治理渣土土方量800余万方。山体公园建设工程共栽植苗木8万余株,绿篱植被4.7万立方米,平整场地21万平方米,外运垃圾2.6万立方米,移植苗木9129株,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存量堆体治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将科学规划和统筹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全面提高资源化再利用转换效率,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目标。(记者 刘丽霞)

[责任编辑: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