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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君法庭深入农户妥善化解金融纠纷

近几年,随着金融贷款数量激增,在达拉特旗人民法院昭君人民法庭受理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有一半以上案件因借款人下落不明、无法联系而不能及时审结、执结。这不仅让银行正常的借款催告和往来通知无法进行,也损害了法院的司法权威。近日,昭君人民法庭联手内蒙古农村信用社放贷员一起深入到每一户借贷人家中进行送达。

趁午休时间,放贷员带领昭君人民法庭干警挨家挨户送达并通知开庭时间,并充分向被告释明逾期还款的法律后果,积极督促其履行义务。对于到期开庭的案件,工作人员本着能调则调的原则,积极采取多种调解方式,妥善化解纠纷。此外,法官还结合上述案件向信用合作联社和借款人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时应将《当事人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作为合同的特别附件,并明确规定借款人、担保人要填写并确认准确送达地址,若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地址有误、地址变更后未及时告知金融机构和法院、受送达人或其指定的代收人拒收,导致相关通知、诉讼文书未被实际签收的,该通知、文书被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这一建议有效解决了借贷合同中的“失联”、“失信”问题,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正常资金回流起到了很好地保障作用,大大降低了银行借贷风险,同时也对借款人履约起到了法律强制性作用。     

(崔馨元 张引)

[责任编辑:王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