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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静忠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刘惠)12月2日,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从内蒙古纪委监委了解到,呼伦贝尔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静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自治区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在接受兴安盟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静忠,男,汉族,1968年3月出生,天津静海县人,研究生学历,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呼伦贝尔市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正处级);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处级),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呼伦贝尔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19年1月至今,任呼伦贝尔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第一政委。

[责任编辑:邢俊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