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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右旗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刘惠)11月29日,赤峰纪委监委巴林右旗纪委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宝音朝格拉,宝日勿苏镇洪格尔嘎查党支部委员。2011年,宝日勿苏镇洪格尔嘎查在上报草牧场补贴申请表时,时任嘎查委员会主任宝音朝格拉利用职务之便,在其父亲名下虚报草牧场亩数,自2011年至2018年,骗取国家草牧场补贴款共8819.53元。2019年11月5日,经旗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宝音朝格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将违纪资金上缴国库。

2、郭振生,大板镇友爱村党支部书记。2014年,友爱村村民孙某被评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丈夫是旗砖厂退休职工,享受社保养老金,属“八类人群”,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2017年5月,友爱村对2014年以来不符合标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清除时,未对孙某进行清除处理,致使孙某享受扶贫项目(折合人民币28514.17元)。2019年10月24日,经大板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郭振生党内警告处分。

3、孟和宝力格,查干诺尔镇查干诺尔嘎查委员会主任;布仁巴图,查干诺尔镇查干诺尔嘎查原党支部委员;王其格尼玛,查干诺尔镇查干诺尔嘎查支部委员。2011年,查干诺尔嘎查在落实扶贫羊项目时,布仁巴图在其兄弟无力支付自筹款的情况下,领取16只扶贫羊并享受8000元补贴。同时,在落实该项目中,时任嘎查委员会主任孟和宝力格将10只扶贫羊分配给不符合条件的布仁巴图,致使布仁巴图违规领取5000元补贴款。1999年至2006年,孟和宝力格、布仁巴图、王其格尼玛在未经集体研究,未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对外发包集体土地并签订书面合同收取承包费。2019年9月18日,经旗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孟和宝力格、布仁巴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其格尼玛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将违纪资金上缴国库。

4、孟和乌力吉,大板镇宝拉格嘎查委员会主任、党总支委员;斯日古楞,大板镇宝拉格嘎查党支部书记。2013年8月,宝拉格嘎查按要求申报牧草良种补贴,应得补贴款为102500元,此款系嘎查全体村民享有。时任嘎查委员会主任孟和乌力吉与时任嘎查党支部书记斯日古楞商议将此款用于偿还嘎查某合作社欠款,在申报过程中,孟和乌力吉个人决定将上述补贴款以嘎查25户村民的名义申报,为便于收回,此25户名单由孟和乌力吉选择确定。2013年11月,补贴款发放后,孟和乌力吉将此款收回用于偿还合作社对外购买草料的欠款。2019年9月23日,经旗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孟和乌力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斯日古楞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