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保护野生动物 提升群众意识



11月19日,乌兰浩特市森林公安局与兴安盟野生动物保护中心、乌兰浩特市野生动物资源管理和保护站一同在乌兰浩特市五一广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月”活动。活动现场以悬挂条幅、展板、发放宣传单的形式向市民宣传保护野生动物法律法规和野生动物的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爱护、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记者 毕力格 摄


[责任编辑:邢俊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