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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完善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体系——呼伦贝尔市国资委主题教育研讨系列专题之五

呼伦贝尔市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市国资委业务科室通过履行工作职责、与国有企业交流沟通、与外界国资委监管能力和水平的比较,发现了一些存在的现实问题,其中国资委对所属企业的投资缺乏有效的指导和监管,企业本身不知道哪些投资项目是禁区,哪些投资项目是限制区,哪些投资需国资委审批,审批的程序和内容又是什么,哪些投资需要国资委备案,备案的程序和内容又是什么,哪些工作违规需要追责,追责的程序和内容又是什么等等,国有企业投资处于监管者头绪忙乱、被监管者一头雾水的状态。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国有企业就会缺乏必要的监督和约束,不利于国有企业长远发展。

从提高监管本领、捋顺监管关系入手,健全完善国有企业对内对外投资监督管理体系,建议:

一是制定出台呼伦贝尔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对国有企业投资进行事前约束,打好预防针。负面清单共有32条,其中20条禁止类,坚决不允许国资委监管企业进行投资;其中3条限制类,国资委监管企业应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实施前报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审核把关程序;其中3条特别监管类,列入“投资特别监管企业”名单的企业投资应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实施前报市国资履行出资人审核把关程序。负面清单是给禁止和半禁止的投资项目列一个清单,明确告诉国有企业哪些领域和行业是限制或禁止投资活动的,厘清了投资的边界问题。

二是制定出台呼伦贝尔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对国有企业投资进行事中监管,当好保育员。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共有24条,对国资委监管企业的主业和非主业投资都进行了规范,将国有企业投资的制度建立、项目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发展战略规划、尽职调查报告、年度投资计划等都进行了详尽要求,对企业投资项目实施层级管理、清单管理和备案管理。通过设定权限层级,区分决策主体,实现权责相统一等方式;通过核定投资比例,严控非主业投资,促进企业聚焦主业;通过构建企业投资管理体系,规范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强化企业风险管控,确保了企业投资过程的科学、合理。一是制定出台呼伦贝尔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对国有企业违规投资进行事后问责,念好紧箍咒,明确了市属出资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范围、标准、责任认定、追究处理、职责和工作程序等;二是针对违规经营投资问题集中的领域和环节,明确了集团管控、风险管理、购销管理、工程承包建设、资金管理、固定资产投资、投资并购、改组改制、境外经营投资和转让产权、资产以及其他责任追究情形等方面的追究情形;三是为贯彻落实“违规必究、从严追责”的精神,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制度面前一律平等,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工作思路,明确了市属出资监管企业资产损失程度划分标准;四是规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并根据资产损失程度、问题性质等,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组织处理、扣减薪酬、禁入限制、纪律处分、移送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处理;五是清晰界定国资委和市属出资监管企业的责任追究工作职责,明确责任追究工作程序,包括受理、初步核实、分类处置、核查、处理和整改等。

系列规范化体系建立后,对畅通国有企业投资过程、确保国有企业投资正常运转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强化了国有企业投资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使履行出资人的职责得到了进一步落实,从而切实保障了经营性国有资产投资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责任编辑:邢俊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