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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法院荣获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先进单位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人民法院新闻宣传传媒总社发出通报,对2019年度司法宣传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予以表扬。内蒙古自治区共有15家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先进单位”,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人民法院榜上有名,荣获“2019年度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受到了通报表扬。

一、强化新闻宣传队伍建设

近年来,磴口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司法宣传工作,成立司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宣传工作由专人负责宣传稿件的采写、报送,微信、微博以及门户网站的信息维护。制定《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及个人宣传任务及奖惩制度,定期通报各部门及个人完成情况。形成了“新闻宣传,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紧跟媒体融合发展趋势

随着信息社会不断发展,全媒体传播格局逐渐形成,磴口县人民法院紧跟当前媒体融合发展趋势,通过官方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等新媒体方式结合传统纸媒,拓展司法宣传阵地,扩大司法宣传影响力,以多种渠道传播司法正能量。

三、讲述法院故事

将审判执行工作与新闻宣传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各种渠道讲述法院故事,传播司法正能量。通过【今天我当班】专题,讲述基层法官最真实的工作和生活状态,让群众近距离感受法官们的一天。通过讲述执行一线故事,使群众了解到奋战在最前线的执行干警的执着与信仰、忙碌与艰辛,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了解法院和法官的工作,使法院工作获得了更多的支持与理解,传播了司法正能量。

四、加强舆论引导

注重加强与各级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络,广泛宣传法院司法改革、审判执行、司法为民等创新举措,截至目前,磴口县人民法院编发各类稿件120余篇,在国家级、省级媒体刊发新闻稿件90余篇,官方微信、微博、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00余条。《人民法院报》、《新浪司法》、《正北方网》、《内蒙古法制报》、《巴彦淖尔日报》等多家媒体对磴口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进行报道,赢得了广泛关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宣讲、“交通法规进校园”、“送法下乡”等一系列的普法宣传活动30余次,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文/刘健

[责任编辑:王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