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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前旗纪委监委 :“三个坚持”推动案件高质量审理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纪委监委坚持严把案件“出口关”,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着力构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工程,以“三个坚持”推动案件高质量审理

坚持构建“铁案工程”,忠诚履行审理职责。严把案件质量关,用好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两把尺子”,始终坚持审理工作“二十四字”方针,确保案件处理准确恰当。抽调政治素质硬、业务能力强的干部,紧盯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对全旗办结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扶贫领域案件和重处分案件卷宗进行检查,全面梳理检查中发现的事实证据、适用条规、程序手续、涉案款物、处分畸轻畸重等方面的问题,逐项对照检查,坚持举一反三,认真整改落实。

坚持促进纪法贯通,完善审理工作规程。对基层常用的党纪政务案件文书表格进行归纳整理,拟编印《乌拉特前旗纪委监委文书模板》;结合《条例》和《监督执纪规则》,规范案件办理初核至审理工作全过程,拟编印《乌拉特前旗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形式审核规范》,发放至全旗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以《监察法》、《政务处分暂行规定》为依据,对政务处分依据的实体党纪法规进行归纳整理,拟编印《乌拉特前旗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手册》,指导全旗纪检监察组织精准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职责”。

坚持标本兼治,做细做实“后半篇文章”。加强回访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制定《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制度》,按照“谁处分、谁回访”的原则,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等五类受处分人员进行重点回访;以“第一种形态”为载体,压实落细“两个责任”,制定“谈心谈话十二个必谈”,将单位受处分人员纳入必谈范围,做实回访教育;进一步指导规范处分执行,组织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严防纪律处分“打白条”,切实将纪律处分决定落到实处。

(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卞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