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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广平等36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开庭审理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张巧珍) 5月13日上午,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葛广平等3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八项罪名一案,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该案系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呼和浩特市中院审理的又一起涉黑公诉案件。

据公诉机关指控,以被告人葛广平为首的犯罪组织,先后于2013年及2017年注册成立两家公司,假借经营合法公司之名,网罗部分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在呼和浩特市范围内开展“套路贷”等违法行为,并通过纠缠、威胁、伴随、滋扰及聚众造势等手段暴力索债,涉及诈骗、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八项罪名,共计34起犯罪案件。该组织的涉黑违法犯罪活动和“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章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