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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消防支队团委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4月28日,共青团中央在北京隆重举行第23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颁奖仪式,表彰了2018年度全国“两红两优”集体和个人。赤峰市消防支队团委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并作为代表上台领奖,成为自治区消防救援队伍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团委。

近年来,赤峰市消防支队团委团结带领青年指战员,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出色完成了以灭火救援为中心的各项任务,为保卫全市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贡献。该支队团委广泛参与公益和联谊活动,多次慰问孤寡老人、扶贫助学、义务劳动等行动,树立了消防救援队伍的良好形象。在2014年“3·18”元宝山区国电化工油罐爆炸燃烧事故、2017年“8·11”翁牛特旗龙卷风灾害事故、2018年赤峰市内涝救援及2019年西乌旗“2·23”银漫矿业重大运输安全事故救援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中,该支队青年指战员敢冲锋、打头阵,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4年5月,赤峰市消防支队团委荣获第三届“内蒙古青年五四奖章集体”;2015年5月,荣获“全区五四红旗团委”称号,并被评为“内蒙古青年创新创业创优标兵集体”。

“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是共青团中央对赤峰市消防救援支队的充分肯定,展现了赤峰消防指战员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

[责任编辑:赛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