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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县委巡察工作

日前,五原县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五原县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决定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县委巡察工作机构,选优配强巡察办人员,组建巡察组人才库,推动巡视监督向基层延伸,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党内监督,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县委组织部部长担任,成员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府督查室、政府法制办、检察院、法院中产生,组织开展全县巡察工作。同时,设立2个巡察组,承担具体的巡察任务。

该机构承担对全县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乡镇村的巡察任务,把政治巡察放在首位,突出围绕重点事、重点人、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项目、重点专项经费开支等内容,对各级党组织执行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政勤政、遵守纪律、作风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两个责任”、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特别将发生在扶贫领域的“微腐败”、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小吏大贪、与民争利等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重中之重。

[责任编辑:贾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