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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阳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

10月25日,包头市固阳县人民法院受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受贿案。庭审邀请固阳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观摩。

公诉机关指控,戴某某于2009~2012年分5次向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党工委书记许某某(另案处理)行贿45万元。据戴某某交代,许某某曾向他透露通辽市有一批项目需要进行亮化工程,言语中对他有所暗示。为得到工程,他向许某某行贿两次。之后,他有一次去许某某的办公室,给了许某某一些钱。后来,为了能够尽快结算工程款,他又给过许某某两次钱。在之后补办招投标程序过程中,许某某也为他提供了便利。

在法庭辩论中,戴某某的辩护人陈诉:戴某某热心公益事业,曾向内蒙古一所高校的50名贫困学生进行捐资助学,并成立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基金会。而且戴某某所负责的工程并无质量问题,只是因法律素养不足,才走入歧途,希望得到从轻处理。

庭审结束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纷纷表示,庭审过程中法官逻辑清晰、庭审程序规范,给大家上了一堂普法课。本案将择日宣判。

据了解,近年来,固阳县人民法院对司法公开,对法律文书、案件信息进行网上公开的同时,积极主动邀请社会各界参与到司法办案过程中来。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和其他一些典型案件,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注。

[责任编辑:孙净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