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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民政部门晒工作计划

近日,包头市民政局召开会议,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目标,并从规范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体系、完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

规范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在规范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方面,推动基层“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业务全面开展,形成部门联动救助机制;提高救助申请认定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加强五保供养工作,使包头市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能力达到60%以上;提高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能力,推进救助扶贫“两线合一”。

健全完善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政策措施,探索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新建一所床位500张的市级示范老年养护院;在全市10个旗县区新建、改扩建100张床位以上的综合老年养护院;每年新建30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成互助养老幸福院60所。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3000张,实现每千位老人拥有床位40张。新建一所500张床位的社会儿童福利院;在土右旗和固阳县新建两所旗县区儿童福利机构。新建一所300张床位的精神病人福利机构。建成慈善超市10个,建成慈善医院一所。

强化公共事务受理功能

强化公共事务受理功能,实行“一站式”受理,为社区居民提供全方位服务。到2020年,包头市60%的嘎查村完成农村牧区社区建设试点。到“十三五”末,城镇社区组织办公和活动用房面积至少达到800平方米。健全和完善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和会议制度,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多渠道的基层民主协商内容。

完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方面,建立市、旗县区、乡镇(苏木、街道)三级综合减灾协调机制,完善救灾资金分级负担投入机制,加大市本级及各旗县区的资金匹配力度,力争达到分别匹配15%的目标。加强灾害救助能力建设,在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储备可提供转移安置6万人一周生活所需的常备物资。完成包头市4000平方米物资储备库和6000平方米停机坪和晒场建设工程,加快旗县区救灾物资储备库新建和改扩建工程。在每个旗县区建设一个具备应急指挥、应急避难、医疗救治等功能的示范性应急避难场所。对已有的24个应急避难场所,重新进行规划评估。

提高优抚安置保障水平方面,贯彻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战略,选择2-3个实用化强的科研项目合作公关。在全市255个社区普遍建立社区拥军工作站。选定10家民营企业(或社会团体),建立双拥工作联络站,推进“双拥在民企”工作。广泛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每个旗县区培养树立1-2个基层双拥典型。每年有针对性选定3-5个实事拥军项目,重点进行扶持,改善部队生活、训练设施条件。探索建立重点优抚对象优先优惠机制,到2020年,乡重点优抚对象每人每月累计提高100元定补费。对5所光荣院进行维修改造升级,使改造后的光荣院床位数均不低于50张,床位利用率达到80%以上。建立完善包头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长效机制。强化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开发应用“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信息系统”,把握万水泉铁路枢纽项目建设的契机,规划新建市军供站。

提高社会事务服务水平

健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方面,建立直接登记和双重管理相结合的登记管理体制,争取到“十三五”末,全市每万人(户籍人口)拥有社会组织数量达到6个以上,社会组织登记备案率达到100%,形成发展有序、门类丰富、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中的主体作用,2017年-2019年全面实施并逐步规范社会组织服务试点。“十三五”末,确保2A级以上社会组织达20%,3A级以上超过10%。对新登记成立的城乡社区为民服务类的社会组织孵化率达80%以上,进一步激活社会组织活力。

提高专项社会事务服务水平方面,持续深入宣传贯彻两办《意见》,加大惠民殡葬力度。建设一定数量的能够满足广大市民需求的生态安葬设施,加强城乡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力度,加强现有老旧殡仪馆基础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指导各婚姻登记处积极参与等级评定,使50%的婚姻登记处达到或接近国家3A级以上标准。完成市级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搬迁工作。完成包头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2016年-2017年完成《包头市地名大辞典》编撰工作,完成《包头市行政区划图》、《包头市区街坊区片图》、《包头市道路名称图》编印工作。完成《包头市城市地名总体规划(2016-2020)》编制,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完成第五、第六轮盟市界、旗县区界的联检工作。大力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力争到2020年,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2100人,其中高级社会工作师100人,国家级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300人。大力推进信息化在社会服务领域的应用,逐步建立完善与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水平适度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相适应的民政信息系统。

[责任编辑:孙净洁]